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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燕 |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思考

李晶燕 |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思考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摘要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是衡量领导干部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本期邀请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社会建设与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晶燕,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思考》为题,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必要性、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以及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必须强化的观念作了阐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是衡量领导干部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必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树立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即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来观察社会、思考社会和引领社会发展的思维模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运用法治化的思维方式推进法治运转,满足人们对法治提升公平正义、法律至上、人民幸福等的期待,才能使冷冰冰的法律制度成为人民认同和遵守的对象,从而具有生活的气息和应有的温度。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的养成,直接决定法治的实践效果。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不懈抓牢抓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本领。 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 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以合法性为出发点,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和形成决定的思维方式。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规则性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是要求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合法性思维。合法性思维也包括两个基本要求:第一个就是当法律条文有明确的规定的时候,按照法律条文办;第二个要求,就是在法律条文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遵循相关的法律原则,立法的目的及背后所透露出来的法治精神。 程序性思维。程序性思维给我们提出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权力需要程序,二是程序必须正当。正当程序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也即程序的正当性来源于程序的中立、理性、排他、可操作、平等参与、自治、及时终结和公开。 权责性思维。对各级领导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挡”。权责性思维的基本要求是:有权必有责、权责应相当。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思维方式决定思想高度。法治思维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将法律付诸实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必须强化以下几个观念: 强化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信仰法治,首先在内心要敬畏法治,这样才能由衷地认同和尊崇。要自觉把法治顶在头上、记在心中,明白法律是神圣不可亵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的。其次,要强化宪法法律至上观念,摒弃“权大于法”意识。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观念。权力基于对权利的保护和实现而产生,权力源于权利,权利本位,权力从属。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观念,抛弃“为民做主”的意识,在实践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谋划推进每一项法治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职权法定观念。西方政治学认为:权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取得优势的手段。当这种权力的张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时,它必然沦为暴政和专制的工具。因此,必须对权力加以制约。一是让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力(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二是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不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而是用法律约束公权力。必须将公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杜绝看人办事、看菜吃饭,才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实现“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强化程序正义观念。法治思维是程序性思维。程序的基本含义:一是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二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同等关注;三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行使;四是执法司法者不能从当事人那里牟利,否则会出现偏私。正如马克思所说,当规则利己和偏私的时候,公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国家权力,如果不能按程序公正行使,就会导致寻租越轨,丧失公信力。程序的本质是一种形式合理性、可实践的理性。借助程序这个“形式性操作杠杆”,就把利益的博弈和价值衡量转化为在法治规程上表达的诉求,人情、关系、偏见、恣意才会被消除,相应纠纷和问题最后都会在法治轨道上得以解决。 强化诚信意识,打造诚信政府。人无信不立,政府如果不诚信,必将失去公信力;政府若能诚信,必将获得公民的支持、理解、信任,甚至可以化危为安。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同时,法治思维的本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这是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这当然是个“坏事变好事”的经典案例,的确“值得很多中国基层地方政府官员借鉴”。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应当突出职权法定思维。职权是公权力,是公共资源,必须通过法律这个“治国之重器”来配置和规范。领导干部一定要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人民性是职权合法性的政治基础,合法性是行使职权有效性的逻辑前提。职权法定思维意味着职权的实体内容和运行程序都必须依法、合法。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不依法履行职责就是失职渎职;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授权而去行使所谓的权力就是越权,这种越权不仅是无效的,而且是对法治的蔑视和践踏。必须坚持职权行使的正当程序。正当程序或者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理念,权力要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一切行使权力的行为,大至重要决策,小至具体事务,都要过好程序关。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是社会发展、实践深化、历史前进对中国共产党人的必然要求。我们既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解读时代、引领时代,更要用鲜活丰富的当代中国实践来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科学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不断开辟治国理政新境界。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各级领导干部应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要求,更好发挥“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的风向标作用,带动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中国需要法治,这是时代的呼唤,这是人民的期盼。只要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法行使手中权力,为人民谋福祉,我们一定能建设一个充满生机、成就辉煌的法治中国。责任编辑 | 李 雯图片来源 | 云南日报 欢迎订阅 《社会主义论坛》杂志 《社会主义论坛》杂志于 1986 年创刊,由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与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出版,是一本立足云南,面向全国,在国内外发行的刊物。杂志以“创新理论前沿阵地,专家学者交流平台,干部群众学习之友”为办刊定位,以“讲好社会主义故事,唱响社会主义主旋律,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办刊宗旨,以“软”故事讲“硬”道理,注重融合传播,使理论宣传不失温度、理论阐释不失深度。 《社会主义论坛》杂志开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策划”“中国式现代化”“国际视野”“云媒智库”“思政讲堂”“党校视窗”“实践与探索”等特色栏目,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社会主义论坛》杂志编辑部竭诚为作者、读者做好服务,欢迎投稿,欢迎订阅。订阅方法 从编辑部直接订阅 ,可破季订阅。 联系人:李辉 13330512345 王刚 13888837157订阅付款 从银行汇款至《社会主义论坛》编辑部,全年订价 120 元。 邮编:650228 纳税人识别号:125300004312028354 银行户名: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支行 银行账号:2502013009022112284 (备注:《社会主义论坛》杂志订阅)联系方式 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 516 号云报传媒广场《社会主义论坛》编辑部。 电话(传真):0871—64195021 邮箱:luntan@yndaily.com 《社会主义论坛》2024年第6期 编委会主任 何祖坤 编委会委员 田静 柴红飚 王廷尧 李绍明 王雪飞 刘祥元 主编 刘祥元 编辑 沈艳 李辉 李雯 龙敏飞 苏宇箫 朱婧 余国鹏 何嵘 制作 沈艳 通联 王刚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516号 邮编 650228 邮箱 luntan@yndaily.com 网址 云南理论网 llw.yunna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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