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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遗产在司法保护下流光溢彩

让文化遗产在司法保护下流光溢彩

“在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方面,我院坚持依法惩治、源头预防,协同联动、多元共治,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文物司法保护有机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 这是前不久,赤峰市人民政府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赤峰市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的场景。 发布会上,赤峰市人民政府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按照该协作机制,全市法院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将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调查、协调会商、联合调研、签发司法保护令等6个方面加强协作,广泛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依法行政的共识,共同为赤峰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近年来,赤峰市两级法院不断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提升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审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盗掘、倒卖文物的行为,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强化文物保护司法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让文化遗产在司法保护下流光溢彩。 重拳出击,坚决彻底斩断文物犯罪链条 赤峰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重拳出击,全面打击文物犯罪网络,彻底斩断文物犯罪链条。 “梳理2019年至2023年的数据,两级法院共依法审理妨害文物管理罪案件51件,审结48件,判处罪犯155人,审结涉文物保护行政案件11件。”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藐夷介绍,赤峰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强对盗窃、盗掘、非法买卖文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文物犯罪,法院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文物犯罪的震慑力,维护文物安全,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同时,赤峰市两级法院还设立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案件的专业审判团队,确保审判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适用法律。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们秉持着对历史、社会负责任的态度,仔细剖析每一项证据,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从司法程序上确保工作的严谨性。 从2021年开始,赤峰市妨害文物管理刑事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去年降至8件。通过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文物犯罪的发案率明显下降,文物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文物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汇聚合力,文物保护制度机制日臻完善 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砥砺奋进、持之以恒。 赤峰市两级法院在促进文物保护制度完善方面,不断加大文化遗产调研督导力度,拓展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文物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从根源上预防文物犯罪的发生。 该市两级法院还重视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文物行政部门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促进形成综合治理的有效合力。 在武安州遗址、辽上京遗址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化解涉文化遗产保护矛盾纠纷; 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文旅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拓展合作领域; 加强与文物保护机构的沟通,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协作调查机制、协调会商机制、联合调研机制和签发《司法保护令》; …… 一项项工作举措的落实,凝聚起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让数据互通,让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常态化。 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提高公众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让关爱文化遗产成为公众行动自觉尤为重要。 赤峰市两级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持续发挥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作用,通过“钱某等10人盗掘古墓葬案”“贾某故意损毁文物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例的判决,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任何侵犯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此基础上,赤峰市两级法院还成立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通过编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宣传手册、立牌,组织人员到文化遗址所在地的乡村、社区、园区、学校处,以模拟法庭、法律讲座等方式展开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宣传渠道、途径,将“司法保护工作站”建成集成果展示、文化推广、保护体验、法治宣传为一体的司法教育基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助力共建新时代文物保护法治屏障。 在一系列司法宣传举措的推动下,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显著提高。在赤峰市两级法院审理的45起相关案件中,收到单位和群众举报线索并提供证人证言的案件达41件。其中,由于当地群众及时发现并制止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就有12件。 保护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赤峰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动司法审判、文物保护理论与实践的深入结合,努力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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