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 > 正文

体育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

体育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

体育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精选13篇) 体育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体育器材的管理,更加合理地使用体育器材,延长体育器材寿命,保证体育课、课外活动等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同时教育学生珍惜和爱护学校公物,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上体育课借用体育运动器材,由体育教师布置上课班级的体育委员,由上体育课班级的体育委员到体育运动器材保管老师处领取,体育运动器材保管老师进行登记之后方可领出。下课后,再统一由体育委员如数归还,体育保管老师进行验收。 二、每班体育课上课时间可以借用体育器材,其余时间一律不借用。 三、每位学生最多只能借用一件体育器材。 四、借用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体育器材借用归还登记本。 五、学生必须爱护体育器材、设备。如对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而造成损害,要进行批评教育。如有损坏,应自觉赔偿,具体办法如下: (1)篮球、排球、足球等大型活动器材学生若损坏,视其情节处理,已有损坏但还能使用的按正常损耗处理。如有丢失,学生应自行购买实物上交器材室,或按原价进行赔偿。 (2)小型活动器材(如乒乓球、羽毛球、跳绳、球拍、象棋等)如有损坏、丢失者,学生应自行购买实物上交器材室。或按原价进行赔偿。 (3)如有意损坏体育器材的,加倍赔偿。 (4)以旧充新,私自调换学校器材的,发现后收回原有器材,并没收私有器材。 六、如所借运动器材发现遗失,一律由所借人或班级按原价进行赔偿。 七、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八、凡本校教师借用,一律凭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九、设立体育器材报废、损坏、遗失的登记簿,记录其器材的种类、规格和价值,事故的责任及赔偿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如属自然损耗物品的在账册中注销;如属不耐用器材而一时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 十、器材的自然损耗、报废要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提出申请,体育组组长和有关教师共同鉴定,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作自然损耗,报废处理。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器材的报废要写出鉴定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好器材报损单备案。 附注: 体育器材赔偿价目明细表 篮球:50元/个 排球:50元/个 足球:50元/个 乒乓球拍:35元/付 羽毛球拍:35元/付 呼啦圈:20元/个 小呼啦圈:10元/个 短跳绳:8元/条 长跳绳:15元/条 毽子:5元/个 1、器材遗失、损坏赔偿,不仅是为了挽回仪器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按要求去用器材,培养严肃的科学态度。 2、学生使用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若因教师未向学生讲清而引起学生损坏或意外事故,教师应负有责任。 3、发生遗失、损坏或其它事故,应及时追查原因,填写“遗失、损坏赔偿登记表”。 4、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由于本身质量或故障而损坏的,不追查使用者的责任。 5、由于使用不慎无意中损坏的,酌情按原价10%-50%赔偿。 6、由于遗失或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的,或未经教师许可在室内随意搬弄造成损坏的,按原价50%-100%赔偿。 7、由于打闹造成损坏或有意损坏的,私自拿走的,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由当事人作书面检查,酌情按原价100%-200%赔偿,情节恶劣的,学校还应给予纪律处分。 8、对于学生使用劳动器材,学生应先检查使用的器材,并在“使用登记表"上注明。若有问题,应及时向教师汇报。否则,按原价100%赔偿。 9、教师因教学而遗失、损坏,一律作报损处理,不必赔偿。但必须说明原因,填写“报损单”。如有贵重器材损坏,除填写“报损单”外,还应由当事人送校长审批,才能报损。 10、借用器材如有遗失、损坏,必须填写“遗失、损坏赔偿登记表”,并按原价赔偿。 摘 要 公路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科学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是保证公路基础设施正常运转,保持良好技术状态的必要保障。同时随着公路事业改革深入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车辆增多,公路交通运输压力与日俱增,公路道路及附属设施损坏比较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产路权损失,加大路产路权赔偿费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受损路产路权恢复,确保公路事业良性持续发展;确保路赔费合理利用,是公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管理环节。 关键词 公路管理 损坏赔偿管理 我国公路交通网络已基本形成,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全国各级公路交通部门都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快发展、解决供需矛盾的问题上,而忽视了对现有路网管理工作的研究和调整,导致公路管理工作中的诸多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公路管理体制方面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如体系混乱、政企政事不分、主体不明、效能低下、公路损坏严重等等,极大的影响了路网效益的发挥。 一、地方公路管理体制概述 公路管理体制是指政府实施公路管理时在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能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形式的总称。公路是全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和垄断性,应该由政府来组织提供和实施管理。政府实施公路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公路的最优供给,保证公路的完好和畅通,方便人民出行和货物运输,充分发挥路网功能和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在公路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逐步建立了中央、省、地、县四级公路管理体系。这为公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地方公路管理体制及公路赔偿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地方公路管理体制混乱,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撤并和调整随意性大,割裂了公路管理机构的完整性,致使一个行政级次出现了普通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和县乡公路等多个公路管理机构。各地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能配置差异较大,难以形成行业合力。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在行政隶属关系上还存在“条条管理”、“条块结合”和“块块管理”等三种模式,同样的事情不同的机构在办,不利于行业管理的实施,更不利于逐步建立我国统一、高效、规范的新型公路管理体制。这种模式人为的造成了公路管理过程中政出多门、分割管理现象严重,无法真正形成有效管理体系。另外,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使得交通主管部门承担了大量的本应由公路管理机构承担的工作,导致政企、事企不分,政府难以公平、公正地进行行业管理,也难以形成市场公平竟争的环境和秩序。 2.由于缺乏对公路管理体制的研究和科学界定,未能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地划分事权,致使公路管理过程中,在行业内部的条块之间、行政层级之间、不同管理机构之间存在着较大程度上的事权不清、关系不顺,如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主体问题,在许多实行条块结合的省份,资金计划由省里下达,人员和管理责任在地市,明显存在事权不清、主体不明的突出问题。公路运输的特点决定了公路网的管理必须统一、高效,而且需要跨区域的协调和统一,具有不可分割性。而目前我国路网的行政管理被划分为国省道、县乡路和高速公路三大部分,每一部分又被分割为不同的管理单位,使得路网的整体功能无法发挥,管理难以协调,公路所特有的社会经济效能无法得以充分发挥。比如一些地方同一路线上多个合资公司并存,互相独立,分段收费,造成主线站设置过密,影响畅通;还有一些地方雾天临时封路,与相邻省市互不通气,造成大量车辆停滞主线,社会反响恶劣等;同时对过往公路车辆载重不规范,造成路面等其他设施损坏。 3.路赔票据的领域和缴销管理不完善,由于路政人员在公路现场办理路政案件,处理路政案件时致使票款分离,不能及时缴交专户银行。 4.路政赔偿标准弹性大,在收费项目和标准上人情味比较重,在执行路赔费赔偿标准时随意大,有不规范使用票据赔偿费行为。 5.路政案件大都发生在路陡路转弯处,事故发生不能及时报案,路政人员赶到时,案发人员以逃逸,致使路赔不能得以赔偿,国家路产路权受损。 三、加强公路管理的几点建议 1.我国地方公路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是逐步建立机构构精干、体系完整、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管理顺畅、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基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分阶段发展要求的,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和公路运输生产力发展的地方公路管理体制。为此,改革必须遵循事权一致的原则,在管理活动中,权力与责任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二者互为前提,相互制约。 2.应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能真正转移到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法规监督和协调服务等方面,拿出更多的时间抓好路网发展规划、法规政策制定和检查监督工作。而将公路行业市场管理、养护计划制定、公路管理信息收集处理、路政队伍组建和培训等具体事务交由公路管理机构来负责。 3.在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中,根据公路管理有关的职能,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赋予各类机构以明确的权责利益,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4.推行电子化路政路赔费管理。传统的路赔管理手段已经落后,实现路赔费电子网络化已势在必行,由电子网络监督有效杜绝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现象发生,及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 5.深入加大路政路产路权宣传,全民动员。宣传路产路权的损害对国家利益、及人们出行不便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设置便捷的举报电话,并加强路政24小时巡查制度。 参考文献: [1]国家行政管理学院.中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研究.2001.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全体师生必须遵照勤俭办学的方针,对所使用设备、物品严格管理,损坏公物必须赔偿。为了培养广大师生员工“公物人人爱,人人爱公物”得习惯,教育并防止发生损坏公物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着谁使用(管理)、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现对学校公物和设备管理责任划分如下: (1)办公室的电脑桌、椅、沙发、衣架、柜子、玻璃、门等,由使用的部门(个人)负责管理。教职工因工作调出应及时和后勤保管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学校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给教职工宿舍配备的物品由使用者负责管理。 (3)学生宿舍的床(包括床板)、柜子、桌橙、灯、玻璃、墙壁、地面、窗帘、门、窗等设施,由后勤处负责。 (4)教室的桌凳、灯、开关、玻璃、门窗以及墙壁、黑板由使用该教室的班级负责。 (5)计算机房和实训室技能训练设备和设施由使用专业部门负责管理。 (6)食堂中的餐桌、炊具和机械设备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 二、学校公共财产受到非自然损坏,都必须分别不同情况给予赔偿。 (1)公物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得,教室内、宿舍内及各班级负责得责任区(包干区)得公物损坏,由班级先负责赔偿,查清后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处罚。 (2)赔偿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现金赔偿款由管理者开具赔偿缴款单,到学校会计室交纳赔偿款;实物赔偿由损坏者在限期内负责修好,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得,原则上在两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3)赔偿款应在三天内交清,逾期不交者从重处理。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得,应当天缴清赔偿款,当天确有困难得,应有适当物品作抵押(或找本校师生担保)。逾期不缴者担保人承担赔偿。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 ①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②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③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三、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四、损坏公物要主动向班主任或责任部门报告,要勇于承担责任。 五、学期结束后,没有公物损坏或损坏极少得班级、办公室,学校将给予一定得奖励。 六、后勤处要对各班损坏公物得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得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人人养成爱护公物的道德风尚和良好的用物习惯,延长各种物品的使用期限,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下列赔偿制度。 1、各教室、办公室及卫生区楼道门窗玻璃,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由损坏人负责一周内按装好,否则超过一周学校安装每块赔偿50元,不安装也不赔偿期末按年终考核扣除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5分。 2、保护好室内照明灯,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由损坏人负责赔偿,灯管损坏一个赔款10元,灯座损坏一个赔偿20元。 3、按时关灯,锁门,一周发现2次不锁门、不关灯年终考核扣除班主任1分。 4、保护好室内桌椅板凳,人为损坏严格追究责任,根据损坏程度及认错态度赔款50--80元。 5、各教学班、教研组、专用教室、要保管好学校发放的所有室内用具,如丢失损坏、追查责任,按原价赔偿。 6、爱护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内外墙壁,不能随便勾摸涂画。教室内墙壁保持洁白,墙裙完好无损。如发现弄脏、损坏等现象,追查责任,期末考核扣除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3分。 7、保护好教室黑板,不能用力敲打。如有损坏,赔款300--500元。 8、保护好学校各班及办公室门牌,损坏者赔款20元。 9、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能拆花踩草,在花墙上玩耍,如有损坏或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赔款20--30元。 10、借用学校的各种器材及电教仪器、软件、图书资料等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两倍价格赔偿。 11、学校贵重教学设备,如微机、电视等,因使用人保管或使用不当、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由使用人赔偿半价或全价,一学期之内,维修超过3次的,由自己负责维修。 说明: 1、以上各项制度,如不能查明原因、不赔偿也不安装修理,则按考核细则制度执行。 2、学期结束学校进行一次检查核实,根据制度实施。 3、以上各项制度由班主任老师配合,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根据情节轻重做出赔偿价格,赔款一律由总务处开收据入帐。 时村中心校教学部 2012年9月20日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时村中心校教学部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规定: 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凡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各教研组、处室的桌椅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配备,各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给予原价的1-3倍罚款。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椅、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椅打闹和用它物的桌椅、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除照价偿外,另外相当于原价1-2倍的罚款。 4.教室里的电教设备、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零配件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严禁个人起动拆出。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员工的办公室,教研室所配备的微机、桌椅、资料柜、书架、饮水机、电话机等物,责任分到相应的教研组、处室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并在文明办公室评比时扣分。 6.师生员工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或其它机械器具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属于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坏、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原价给予1-2倍的罚款。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所管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8.财物损坏赔偿办法: (1)赔偿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按原样修复装好。 (2)赔偿现金一般为损坏财物(部件)的成本和物(部件)的维修服务费之和,赔偿标准按本规定第4条执行。 (3)赔偿现金原则上应于当天交付财务处,由财务处出具收据交总务处再作修理。如有困难者,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可分期或缓期交付,但不得超过半月,逾期不交,应加重处理。以实物赔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4)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同样处理,赔偿由其本人负责。若当天赔偿有困难,应以适当物品抵押(或由本校教职工担保)。 (5)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暂时无法查出责任人,应有室内集体人员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严赔偿。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的; ②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的; ③策划、煽动的;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的。 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培养师生的社会责任感,配合学校的德育教育,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置的责任(或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寝室内物品损坏而查不出原因者,由本寝室同学集体赔偿。 三、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我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色校园环境,特拟定我校的花草树木赔偿制度: 一、凡是损坏学校的花草树木的,均要进行赔偿,校外人员有意损坏的,将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赔偿由学校后勤负责计算处理。 三、赔偿经费统一收存。 四、赔偿经费只能用于花草树木的补充。 五、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1、校园内的草坪,根据损坏程度,分别按照每平方米100元、80元、5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2、校园内各种树木(除开摇钱树、行道树),均按照进价的1.5倍加栽种工作量进行计算赔偿,同时根据进入我校的时间,每满一年另加150元赔偿,具体计算公式: 赔偿总金额=进价×1.5+工程工资+150×校内生长年数 3、摇钱树的赔偿标准计算: 赔偿总金额=进价×1.5+工程工资+500×校内生长年数 4、行道树的赔偿标准计算: 赔偿总金额=5000×1.5+工程工资+500×校内生长年数 第一条: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自然损坏的,由学校负责维修或更换。 第二条:由于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的,须履行赔偿制度。设备损坏,如果能修理的,设备损坏者可选择自行给予修复或委托学校修复。  1.设备损坏者选择委托学校修复的,须支付全部维修费用(含更换零部件及维修的费用)。  2.设备损坏,不能修复,需要更换设备的,设备损坏者可选择自行给予更换或委托学校更换。  3.设备损坏者选择自行给予更换的,须在规定时间(48小时内)内更换,更换的设备质量须不低于原设备的质量(具体要求由学校确定)。 第三条:能具体确定设备损坏者的,由设备损坏者履行赔偿责任。 第四条:不能具体确认设备损坏者的。  1.设备在班级的,由班级全体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班主任负责赔偿工作的落实。 2.设备在其它场所的,由最后一次使用该设备的班级、年级或学部承担赔偿责任。设备使用教师有提供设备损坏说明的责任。 公司所有物品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手段,是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宿舍楼的床铺、桌椅、门窗、卫生洁具、电器、水龙头等,有相应的员工负责;如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坏、遗失者; 5.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务损坏者; 二、各办公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坏,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其中,厂区公共财产,如道路、道路侧石、绿化带等由基建部负责;三大车间里的财物(含厂房墙板、门窗等)由各厂长负责;钣金库、油化库由资材部负责;加压泵房、空压站由动力设备部负责;保安室由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及宿舍楼公共部分由办公室负责;各宿舍由各寝室长负责;三个坐标室由质量部负责。包干到人,落实到位,并纳入各部门考核,宿舍楼和厂区的公物包括门窗、空凋、开关、日光灯、床铺、热水器、自来水等。应倍加爱惜,树立节约用水用电意识。如宿舍蹲坑漏水,漏电等现象;叉车、试验车撞坏公共财物、损坏公共绿化带等;知情不报者,人力资源部将对其进行考核; 四、严禁私接电源和私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一经举报核实,除赔偿外,还需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五、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200%、100%、80%、50%计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公司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部落实到位。 六、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七、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编制部门:基建部 编制人:蔡云灵 为了保证微机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好校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房设施、设备属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有意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果有连带损坏行为,一并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二、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器材设备及桌椅,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同时做好上机记载,每一台机器固定学生上机。教学时间内经查证如非人为操作造成的损坏按自然损坏处理。易损部件酌情赔偿或限期赔偿同一型号的正常的实物。主要部件及大件依据当时市场实际情况,能修不买,所有费用由损坏人负责。 三、因学生在上机实习中未按教师的要求去做,而造成计算机损坏的,应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照价赔偿。 四、因教师不了解计算机使用方法,不按照操作程序而造成损坏的,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五、教师借用计算机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照价赔偿。转借他人必须经校长批准。 六、微机教师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失或丢失的由微机教师和使用人各赔偿50%。 七、若机器、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存在损坏,管理人员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造成其他损害,否则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并作出相应的赔偿。 八、机房所有设备因电源、电压缘故或自然原因而造成损坏的,由学校自行负责修理。 为了保证微机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好校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房设施、设备属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有意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果有连带损坏行为,一并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视为有意损坏,除赔偿外,还将提交学校给予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施损坏,应按原价予以赔偿。对机器设备,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机器、桌椅等设备已经出现故障或已经存在损坏的,管理人员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造成其他损害,否则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机房所有设备因电源、电压缘故或自然原因而造成损坏的,由学校自行负责修理。 六、机器及其辅助设备不得外借,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雷山民族中学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到公寓值班室报修。舍内公物损坏由舍长负责报修。 2、宿舍内家具和设施由学校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宿舍管理员负责收回寝室钥匙,班主任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3、属于自然损耗的宿舍物品,公寓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学生不慎损坏的物品,实行按价赔偿,属于学生恶意破坏的物品,除按价赔偿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柜及各类用具,责任到人。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5、学生宿舍门、窗、玻璃、门锁及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宿舍公用设施、设备。如需维修,由宿舍长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维修登记手续,由管理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维修。谁丢失、损坏,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宿舍学生共同赔偿。人为损坏的维修要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6、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损坏后由责任人赔偿。  7、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人为改变水电计量表结构。人为改变水电表内部结构或者有意撕毁封条和损坏铅封的,学院职能部门对损坏设施的宿舍实行停水停电处理。待相应的责任人负责恢复或修复好损坏的水电设施后,再按规定向学院职能部门申请恢复供水供电。 8、严禁使用除台灯、充电器、剃须刀等以外的违禁电器,如若因此造成断电,由使用者本人到公寓值班室对断电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上缴违禁电器。学院将对违纪者按照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9、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违纪者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最新文章